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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加计减,你应该知道的十个细节

录入编辑:ml | 发布时间:2023-01-09
增值税加计减,你应该知道的十个细节增值税的税率中,有一项是比较特殊的,那就是增值税加计减。比如: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税方法。加计减,顾名思义,就是按照这个“加计”计算出来的优惠。所以,···

增值税加计减,你应该知道的十个细节

增值税的税率中,有一项是比较特殊的,那就是增值税加计减。

比如: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税方法。

加计减,顾名思义,就是按照这个“加计”计算出来的优惠。

所以,对于加计减这个优惠政策有很多小细节需要注意。

一、细节一:

什么情况下可以加计减呢?

我们知道,如果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加计减的条件,那么,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就可以享受加计减。

所以,2021年2月15日之前的所有时间都不可以享受了,包括2月和3月(注意这两个时间点)。

在这段期间内,企业可以按照10%进行加计减。

注意:这里要注意啊!

如果你的企业成立于2020年1月1日之后(2020年12月31日),那么你之前所有的收入和成本都是按10%计算的。

那么这个时候如果发生了销售收入超过了100万元以上而加计是不会超过30万的。

也就是说:2020年1月-12月(包括12月)期间,企业适用10%税率计算收入超过100万的情况下,要想享受加计减,就必须按照10%税率来计算了!

1、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5%征收率计算税额的,不可以享受加计减

2.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和6%的项目,不得享受加计减

3.企业享受加计减的销售额是按照10%计算的,如果你在这个时候要享受加计减,那么你需要在这个月份把销售额从10%降低到10%。

4.不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和3%的项目(如:提供不动产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不可以享受加计减

5.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5%征收率计算税额的业务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6.如果适用3%税率或9%税率的业务(如:提供建筑服务、销售服务)要根据销售额来计算增值税会增加应纳税额

7.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者按3%和5%征收率计算收入的情况下,不可以享受加计减

8.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和适用小规模纳税人5%征收率(两个标准一前一后)的业务(如: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不可以根据销售额来抵扣税款(比如:以3%征收率计算销售额后再加征5%增值税)。

9.如果是其他业务(指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可以根据销售额和对应税率来享受加计减,但是不可以享受!

10.如果你是其他业务中销售不动产或出租不动产所得,可以按照销售额和3%来计算。

2、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按照10%税率计算税额的不可以享受加计减

第三种情况是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但是,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按10%税率计算。

第四种情况是,适用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的,按照5%征收;

第五种是按照3%增值税率进行计算,3%增值税率也不能享受加计减。

如果你说你自己企业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但是按照10%税率计税的情况下也不可以享受加计减。

那是因为:(1)你这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却不能享受加计减了;(2)因为这一条规定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一般计税法纳税人在计算加计减时被认定为是小规模纳税人而无法申请加计变额的情况。

所以这个时候你需要注意:不要说你们企业属于一般计税方法纳税人而不能享受加计变额。

那么,其他的时候该如何判断自己的进项是否可以取得呢?

3、适用税率为10%至50%的企业加计减

(一)销售货物:以销售货物为主营业务,同时提供技术转让服务或者研发服务的;

(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服务:以销售货物、加工装配等方法为主,并同时提供相应的技术转让服务的。

[例3]A公司是一家提供机械设备租赁的公司。

2020年4月至12月,A公司向B公司出租了一批机械设备,该批机械设备共涉及10个项目,销售额合计272万元。

其中5个项目适用17%税率;1个项目适用11%税率。

[在确定应纳税额时按照17%计算可享受税前加计减10%的销售额141万元(179.3万元)。

[甲物业公司2020年4月至12月租赁C公司的1个项目为B公司提供技术转让服务,该服务涉及软件开发,因此甲物业公司可按10%税率计算可享受加计减10%,即A物业公司应缴纳税金20万元(20万×10%=1万)。

[甲业主单位是A物业公司,该物业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2020年4月至12月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同时C集团与A公司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A企业与C集团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该项技术涉及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

[甲业主单位在确定应纳税额时按照17%计算应纳税额的200万元,对应的税率为5%(50×5%=15万);如果该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100万元,则应缴纳增值税税款为10万(20万×5%=10万)。]

4、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如果不符合享受加计减情况,则需要按照相应税率来计算。

[举例],某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3%征收率,2020年12月当月销售收入为10万元,则发生额为10万元×3%=5万元。

[注意]在计算的时候需要扣除5万元,即销售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部分不扣。

[分析]计算时需要扣除的销售额:100万×5%=2.5万元。

在这个时候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加计减半优惠吗?

[分析]不符合条件: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超过9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超过30万元但不超过50万元的。

二、细腻的地方是,可以选择加计减的起征点,也就是计算加计减的时候,可以按照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选择适用“3%”还是“5%”。

【例1】某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季度实现增值税收入1000万元,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为20万元。

那么,该纳税人应缴纳增值税=(1000+300)*3%=2万元。

其中,“100-200”对应的销售额为20万元。

【例3】某小微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应缴纳增值税10万元(100-200)*10%=1万元,适用9%的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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