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商标注册流程
录入编辑:ml | 发布时间:2023-01-25
商标的申请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商品商标,即通过商标局的审查并且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进行公告,这个时候我们可以直接使用,而且注册后是受法律保护的。
另一种是服务商标,通过向国家商标局申请,然后通过核准的话可以取得使用该服务的权利。
食品商标与其他商标相比在申请过程中会更加简单一些,因为食品商标的申请比较容易通过审查,所以注册下来也比较快。
一、准备资料
1、提供商标图样(3张,5 cm*5 cm);
2、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模板;
3、申请人名称或地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4、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事务所委托书》及相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复印件1份。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确定商标注册的类别,并准备好相关材料提交到商标局。
商标注册人应当在其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该注册商标,凡属未经使用许可或者超过有效期限,不得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应当按照规定到商标局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商标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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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形式审查
商标形式审查是指商标局对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予以注册的过程。
商标形式审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提交申请后,商标局对其提交的各项文件、材料、手续进行审核;
第二个阶段为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条件,即形式要件是否完备。
四、实质审查
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申请书上的内容,对该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形式要件及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等进行审查。
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会根据其使用证据、宣传广告、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等方面的反映,来审查该商标的显著特征及其含义并做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在实际操作中,实质审查的时间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提交申请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变化。
一般来说,在商标局进行实质审查后会发出《商标驳回通知书》和《商标异议申请书》。
五、核准公告:
商标局根据审查结果向申请人下发商标注册通知书,同时对其注册的商标进行公告。
在此期间如果有异议的话,可以提出异议。
(1)在商标注册证下发后的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并要求说明理由的。
(2)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使用注册商标,或使用不规范的,商标局将撤销其注册商标,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