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改版:新版营业执照来了,跟旧版有哪些区别
录入编辑:ml | 发布时间:2023-01-25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以下简称新版营业执照)。
与旧版相比,新版营业执照增加了“企业登记机关”字样,增加了“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内容,并对原版营业执照的二维码功能进行了统一调整。
据悉,新版营业执照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并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设立、变更的各类市场主体一律使用存量版工商营业执照。
同时,新版营业执照的版式由横版改为竖版、增加二维码等内容,更加便于社会公众识别和使用。
此外在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后换发的营业执照仍继续使用原有二维码功能。
一、背景
1、市场监管总局:新版营业执照正式启用。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工作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65号)。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信息进行公示的网站。
4、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政府网:全国统一使用新版营业执照(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5、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同步启用新版营业执照,对原执照二维码功能进行统一调整。
6、市场监管总局官网(网址在此):国家市场监管部门网址,请关注查询!
二、新旧版营业执照对比
1、新版营业执照样式
2、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前有关事项的说明
3、“换照不换证”的说明
4、新版营业执照的二维码功能
6、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关于废止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的相关内容通告,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三、新版执照内容变化
新版营业执照照面版式由横版改为竖盘,首页及“正本副本”栏目名称由原来的“营业执照(副本)”统一更改为“工商营业执照——正本”。
新版营业执照有哪些变化?
1、增加了“企业登记机关”字样;
2、营业执照正副本由竖盘改为横盘;
3、增加了二维码功能,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了解市场主体情况,或通过手机 APP查询相关信息。
4、优化了市场主体名称,新版营业执照在正本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处增设相应栏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在签章后打印加盖本企业印章。
5、在新版营业执照的首页或正文增加相应栏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户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证》等相关证照。
四、二维码功能变化
新版营业执照二维码功能与原版本保持一致,主要变化如下:
1、将二维码符号由之前的斜体改为现在的竖线;
2、增加二维码应用功能,通过二维码可以在网上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业务,实现市场主体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
3、二维码样式由之前的横版改为竖版,并取消了之前的斜体带数字“1”字样;
4、增加在营业执照上增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标识以及加盖市场监管部门印章的功能,便于识别和使用。
此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在2020年1月1日前设立或变更经营范围涉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记录的事项,以及变更企业注册信息后换发的营业执照仍继续使用原有二维码功能。
此外,目前已经换领到新营业执照的旧版营业执照继续使用。
五、申请与换照流程
1、下载:在微信里搜索“信用中国”,进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登录:在首页点击“下载执照”,点击下载新版营业执照;
3、打印:可去就近的工商登记窗口或政务服务中心打印新版营业执照;
4、领取:通过邮寄的方式将纸质执照寄出即可。
新注册企业在首次领取时,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领:
六、新版照样式展示
新版营业执照的照面(含正副本)由竖版改为横版,正本尺寸为2200 mm×1250 mm,副本尺寸为2600 mm×1350 mm,版面采用横向编排;左侧增加二维码功能版块;底部增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上查询到”等字样。
新版营业执照正本展示如下:
营业执照上加盖的印章由过去的“企业登记机关”变更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原《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经营活动、禁止经营业务目录》不再执行,由“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调整;
经营范围增加“从事许可经营项目不曾涉及的活动”项,许可经营项目包括:广告的设计、制作与发布;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等内容;
《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实现数据对接。
注:新版营业执照二维码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生成的二维码,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生成,作为市场主体身份识别和“一照一码”使用。
七、营业执照颁发机关及换发事宜的通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设立、变更的各类市场主体,一律使用存量版营业执照(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分支机构)。
国登记的营业执照),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对领取、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自动生成新版营业执照副本,由核发机关统一换发。
同时,新版执照的二维码功能也进行了调整。
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后仍继续使用原有二维码功能(见附件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市场监管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