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对股东有什么要求和规定
录入编辑:ml | 发布时间:2023-01-31
如果你想要注册公司,那么要考虑的问题有很多,比如法人股东出资比例、股东是否具有实际控制人等,都是需要考虑的。
如果你不了解这些问题,就很容易导致注册公司失败。
所以,建议各位创业者们,可以先了解清楚这些问题再决定是否去注册公司。
一、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关系
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法定代表,可以由股东提名一人担任。
如果一个人只占5%的股份,他就不能成为公司股东,但他在股东大会上享有表决权。
法定代表人不得将自己或其亲属、子女个人财产用于认购公司股份。
如果一个人占了20%的股份,但只有10%的表决权,他就不能成为公司股东。
也就是说,如果这个人只占了5%的股份,那么这个人就不能成为公司股东;但是如果他把这20%的股份卖给了其他人,那么这个人就是公司股东。
二、法律法规要求的出资比例
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50%。
股东在依法缴纳出资后,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注册资本相应比例转化为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个百分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个百分点。
三、关于股权转让
《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单位投资或者向本单位委派的监事、管理人员投资的,该股东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出资义务、不得抽回注册资本。
《公司法》规定,股东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而强行要求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办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名称变更登记手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特殊情形
公司章程对股东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程序、议事规则及决议的形成作出了特殊规定,这些规定是股东们在决定是否注册公司时所必须考虑的问题。
比如,章程中规定由一人或数人组成股东会;对于董事会的召集、召集人和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特别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任职条件,以及董事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承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而如果股东们想要注册公司,就必须对这些问题加以考虑。
因为以上这些问题很可能会导致他们注册到失败了,甚至可能会导致公司股权被冻结。
另外,对于股东们来说还需要考虑:如果一方出资比例过大或者没有出资,也会导致股东们无法参与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策;而且由于股权相对比较分散,就更容易引起法律纠纷;如果一方出现负债情况,而另一方又没有承担责任的话,这样的话就会导致债务无法清偿。
五、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对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的要求
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自然人)的出资,必须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并由全体股东在其出资证明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如果不经过股东会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公司投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