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合资企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录入编辑:ml | 发布时间:2023-02-01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在国内注册公司来经营,其中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就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形式。
那么,注册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表》(企业设立时使用);
2、经当地政府或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立/变更审批书》;
3、由投资者提供的有关法律文件(含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
4、外商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拟在当地注册设立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应当提交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商标注册证或申请号;在境外注册的企业(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还应当提交外国投资者对企业注册资本(股本)、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的书面承诺,以及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提交中方投资者(个人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一般的公司注册,投资者必须是中国公民;如果是外国公民或者法人,则只能作为自然人来注册。
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用中、英两种文字填写。
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职业、住址等;公司信息:名称(字号)、成立日期及成立地;经营范围(业务范围)。
公司的住所为上述内容中第一条提到的地址。
三、中方投资者的投资数额及投资比例
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投资者的投资数额及比例,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中方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为合资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出资比例。
而根据中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一)款:“(三)以货币出资的,以货币出资或者实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使用作为出资的其他财产作价的,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由此可见,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中方投资者对合资企业的出资数额是固定不变的。
四、中方投资者的出资方式和认缴出资额
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中方投资者的出资方式为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的财产形式。
中方投资者的认缴出资额不低于认缴出资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以其认缴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合资公司中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的出资金额及对应的出资比例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实际执行中会存在较大差异,在注册前需要确认清楚。
五、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遵循的法定程序及其他事项
1、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申请: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申请报告等文件;
2、受理审批:受理部门将在申请人领取营业执照后的15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登记注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登记,颁发营业执照;
4、办理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取得有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