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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出版实物经营许可证销售书籍会怎么处理

录入编辑:ml | 发布时间:2023-03-08
大家都知道,只要是经营图书出版业务都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那么大家都知道,如果是个人在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图书是违法的,那么如果被发现会怎么处理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下。首先我们来看下出版物经营许可···

大家都知道,只要是经营图书出版业务都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那么大家都知道,如果是个人在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图书是违法的,那么如果被发现会怎么处理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下。

首先我们来看下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场所。

一.如果是个人销售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按照非法出版物处理的。

1.按照非法出版物处理,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2.情节严重的,还会吊销出版许可证。

3.个人销售非法出版物,如果数额较大的,还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没收其非法所得,罚款等。

4.个人销售非法出版物累计达30件以上的,对个人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收非法出版物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还可以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件。


二.如果是个人销售的情况下,销售的内容和类别都比较容易判断。

如果是个人销售图书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如果有出版发行资质的企业也可以进行出版发行。

1、如果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那么你销售的书籍属于出版物,不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三.如果是出版单位进行销售,那么其性质就会比较严重了。

1、在网上销售图书,或在实体店销售图书都是违反规定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中对出版物批发业务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2、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个人或单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所以,未经许可销售图书属于违法行为,会被依法查处。


四.如果个人销售的内容比较特殊,一般就会进行相应的处理。

1.如果个人销售的是在大陆地区发行的图书,而且没有超出正常数量,那么不会受到处罚。

2.如果个人销售的是台湾地区图书,或者香港地区图书,超过正常数量的一部分,那么需要缴纳5000元的罚款。

3.如果是个人在网上销售图书,但是超出了正常范围(一般是指总码洋数),那么也是属于违法行为。

4.如果是个人在网上销售图书的时候,所提供的地址不符合要求或者所提供的信息与实际不符,那么也是属于违法行为。

5.如果是个人销售出版物过程中使用了假证或者伪造证件,那么也同样是违法行为。

6.如果个人在销售图书时,出现了违规行为(比如擅自将出版物出售给他人),那么同样需要缴纳5000元的罚款。


五.如果涉及到书籍、电子出版物等其他物品,那么一般都会进行行政处罚。

1、根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经营非法出版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和非法出版物,并处罚款。”

(一)擅自设立出版物发行业或者报刊发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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