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录入编辑:AB模板网 | 发布时间:2023-01-08外资企业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
2、原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变更后的名称核准书;
4、变更后注册资本数额,变更资本中所占的股权比例。
一、外资企业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核准文件;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名称核准文件;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企业章程复印件、法人一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变更登记申请书》;
外商投资企业章程关于股权的表述;
《住所使用证明》或者原住所使用的证明;
外国(地区)投资者或者其代表所持投资经营资格证书或其他法定资格证照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外国投资者已按规定缴纳的投资总额中不少于30%的出资证明,或者外国投资者已缴纳投资总额中不少于70%的出资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
1、外国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面);
2、外国投资者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外国投资者已向境内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人民币账户设立的,提供经金融机构核准备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正反面);
三、根据企业章程和投资合同,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名单、职务和任期。
申请人应当提交符合规定的企业章程。
企业章程或投资合同是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投资决策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它是登记机关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格条件之一。
四、根据《外商投资法》规定,在办理变更登记时,外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依法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手续。
外资企业变更营业执照应在6个月内申请办理,逾期不能补办。
需要提交的资料有:1、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加盖注册登记机关印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投资人决定文件复印件;4、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5、投资人签署的变更协议书原件。
注:1、企业发生股权变更时,应先到公司登记机关做名称核准,再去办理工商部门变更登记。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设立后3个月内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名称;
(二)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拼音的文字或数字,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和组织形式,企业注册号。
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