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食品经销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录入编辑:AB模板网 | 发布时间:2023-01-08
经营食品经销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现制现售的热食类食品销售(不含生食类,即不经加热的熟食);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人员许可。
经营范围:销售预包装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散装熟食制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和生食类食用农产品)。
申请条件:1、申请范围必须是“经营预包装产品”,并在“预包装”前加贴“标签”,标签上应当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和相应的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地址。
一、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
租赁合同上注明出租面积,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租赁的是临街门面则需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经营场所地址、名称、面积)原件及复印件(注明租用时间,承租单位名称及承租面积);
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2份。
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或原营业执照正副本)1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二、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和打印的营业执照副本)。
5、食品流通许可证(电子或纸质版,加盖公章):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租赁合同。
温馨提示:申请前应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1、《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表;2、《营业执照》;3、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如为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如为企业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三、食品经营人员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1、从事食品经营人员应当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对已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治愈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者。
2、在取得健康证明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区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健康卡。
3、申请时已满60周岁以上的,提交由申请人填写的《老年证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如未满60周岁不需提交)。
4、从业人员所持有效健康证明与原《健康证》中有效期截止时间相同时,有效期应延长至3年。
5、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当经卫生专业机构或者医疗机构进行有效体检,取得有效合格证明后方可实施。
6、从业人员从事食品经营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提交健康合格证明文件。
7、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外来人员申请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的,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及本市居住证等证明文件和当地公安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
8、申请销售预包装食品或者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应当提供由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通过电子监管码等信息化手段查验过相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四、食品流通经营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注册商标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是分公司、分店、办事处的,应当提交有关经营活动内容的证明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场地租赁协议(租赁期为一年以上的,提交房屋产权方同意使用证明);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食品安全承诺书。
五、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申请手续的,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1、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2、经营者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3、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内及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应当提交有效期内卫生部门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已到期未换证的,应当提交在有效期内延期不超过一年的卫生健康部门有效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4、经营场所的平面图和功能分区图以及经营者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统一规格标签(包括:销售品种、名称)。
5、经营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相关产品经营活动的证明材料;
6、经营者为自然人需提交与开办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等材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4)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文本。
以上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
七、已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者,在申请时,还应当提交其他依法需要审批的材料。
经营范围包括:
1.申请销售食品的经营者,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许可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委托人应同时提供);
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
5.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健康证明(体检报告、培训证书、健康证)。